发货时间
现货商品承诺24小时内发货,当天四点以前下单当天发货,四点以后下单次日发货
期货产品及进口代购产品按实际货期发货;进口产品到库次日即发,安耐吉品牌期货产品最长2周内发货
需要发货前,销售员会提前与您联系。 如果因为实验进度的特殊需求,需要安排延长时间发货,可与销售人员沟通具体的延长时间。 建议您延长的时间不宜过久,以免库存不足给您造成的不便。
配送说明
专业的物流链配送,省心省力省时

送货订单

·请您一定要小心开包,以免尖锐物件损伤到包裹内的商品
·签收时仔细核对:商品数量、安耐吉发货清单、发票(如有)等
·若包装破损、商品错误、商品少发、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可拨打安耐吉热线电话 4000056266或与您的专属客服人员去的联系,申请退货/换货

送货上门的订单

·收到产品时仔细核对:商品数量、安耐吉发货清单、发票(如有)等
·请您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封箱胶带是否有拆动的痕迹,核对无误后方能拆包验货
·若存在包装破损、商品错误、商品少发、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影响签收的因素,可拨打安耐吉热线电话4000056266或与您的专属客服人员取得联系,申请退货/换货

温馨提示

非常感谢您选择安耐吉的产品,请收货时务必认真核对
安耐吉竭诚为您服务,正式推出无条件退货时效延长至30天
由于试剂产品的特殊性质,为保证运输安全,退货产品请务必严格按照原包装邮寄至仓储基地
质量投诉
为迅速处理您的产品投诉问题,促进质量改善以及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特制定安耐吉化学客户产品投诉管理专业体系。
凡安耐吉化学销售的产品遇到客户投诉质量发生异常时,依客户产品投诉管理体系实施有关规定。

投诉期限

根据销售产品品牌的不同投诉期限也不同,需按下表判断是否在投诉期内
由于化学品保存的特殊性质,超出投诉期的投诉一般不予受理
  品牌 投诉期
自主品牌 安耐吉化学 根据产品的特殊性判断
代理进口品牌 各进口品牌 以相应进口公司规定时间为准(一般为自下单之日30天内)

代理进口品牌——投诉流程

·投诉前需先判断所购产品是否处于相应进口公司的投诉期内;
·填写相关投诉产品信息:产品CAS、中文名称、包装、批号等;下载表格
·对于处于投诉期的产品根据进口公司的要求提供或补充相关证据;
·安耐吉与进口公司进行沟通处理;
·转达您进口公司的处理答复

安耐吉售后——投诉期判断

·安耐吉承诺 普通产品1个月内无条件接受退货,售后服务投诉期3个月;
·安耐吉承诺 标注“冷藏”产品,1个月内无条件接受退货,售后服务投诉期1个月(超危试剂需额外申请);
·安耐吉承诺 标注“冷冻”、“冷冻(-20℃)”和“冷藏(2-8℃)”产品,因产品性质特殊,全部采用进口保温袋和冷藏箱专业运输。由于温度原因,在5月1日-10月31日期间内不接受无条件退货; 剩余时间此产品1个月内无条件接受退货,售后服务投诉期以您收到产品开始计算的7天内;
* 以上规定如与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有冲突之处,安徽泽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安耐吉售后——投诉流程

·投诉建立前需先判断所购产品是否处于相应投诉期内;
·填写相关投诉产品信息:产品CAS、中文名称、包装、批号等;下载表格
·对于处于投诉期的产品根据产品投诉的分类提供或补充相应证据;
·安耐吉收到您的投诉及证据后进行判断处理;
·给你最真挚的答复

质量投诉分类及投诉证据

类别 描述 所需证据 外部处理方式
包装破损 外包装破损,包装泄露
  • 1. 提供带日期的外观照片,标签及破损处清晰;如包装完好仍有泄露,提供产品明显泄露照片
  • 2. 部分泄露以及照片不能清楚表明泄露的,可让客户称 重计算
  • 3. 提供快递单号和快递公司名称;
  • 4. 提供签收时间
  • 1. 泄露严重的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补发;
  • 2. 部分泄露的,经计算泄漏量后可补发泄露的重量
  • 3. 经核实确属泄露,但泄露量不多但客户自己够用的,销售可予以打折处理。
产品不对 客户收到的产品经检测与购买的产品结构不符
  • 客户检测的图谱(NMR 需要同时提供所有的氘代试剂以及谱图的原始数据)
  • 1. 公司将视情况予以复检
  • 2. 核实后确属产品不对的,可予以退货处理,如有新批次,也可换货。
纯度不够 产品纯度低于SP标识
纯度 注:1,2,3,5
  • 按照COA提供方法GC或HPLC纯度验证
  • 1. 公司将视情况予以复检;
  • 2. 核实确属纯度不够的,可视情况予以打折,如有其他批次,也可换货,如无其他批次的又不同意打折的,可予以退货处理
质量不足 产品质量低于标签标识质量
  • 1. 提供减量法称重及重量照片
  • 2. 如遇到特殊产品(不方便减量法称量的),客户在未使用前可直接将瓶子及盖子进行称重
  • 1. 经核实确属重量不足的,可补发该产品不足重量。
  • 2. 客户自己够用的,销售可予以打折处理。
订错货 客户自问题定错产品
  • 订购合同
  • 客户在未开封前发现,可按规定收取退货费后,给客户办理退货;如果客户已开封或使用了的,不予退货。(如果客户再定购正确产品,销售可在权限内予以打折)
产品吸潮 可能是由于天气原因,产品吸潮
注:4
  • 提供产品状态及标签照片
  • 经核实确属吸潮的,如客户可以使用的,可予以打折;客户不同意的可予以换货或退货。
未收到货 未收到订购产品
  • 1. 客户订购的多个产品,部分未收到货时,提供收到的出库单照片及标签照片
  • 2. 客户订购的现货产品,长期未收到货
  • 经核实确属库房未发货的,予以补发
发错货或者发错包装 客户订购产品与收到产品标签不符
  • 提供出库单及收到的图片标签照片(并请客户核实是否属于内外标签不一致)
  • 经公司核实确属实后,原合同作退货处理,重新做合同补发正确产品
颜色或性状不符 催化剂或其他产品发生氧化质变颜色发生变化;形状与COA不符的
  • 提供产品颜色与性状照片及包装标签照片
  • 经公司核实确属实后,原合同作退货处理,重新做合同补发正确产品
内有沉淀 可能是由于天气原因,产品成盐或析出,或是又稳定剂
  • 提供表明有沉淀的清晰照片及包装标签照片
  • 经核实确属产品变质引起的沉淀,可予以换货或退货

温馨提示

·TLC薄板检测只能检测产品是否存在杂质,不能明确产品纯度及产品类别不能作为投诉依据;
·NMR只能证明产品种类,无法作为纯度的认证依据;
·安耐吉化学不接受您以实验无结果等非直接证明产品本身质量存在原因投诉;
·部分产品熔点较低,会呈块状或熔融状态,此类产品一般不属于吸潮或质量问题;少数产品性质所致会有固体析出,也不属于质量问题;
·纯度检测结果在COA纯度标准±1%以内属于合格;
·您订购的多个产品,部分未收到货的产品只接受此产品到货当日特殊情况至第二日的投诉。

用户注册协议

 

安徽泽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称“【安耐吉】”)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相关服务,为获得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安耐吉在此特别提醒用户,烦请认真审阅本协议中各条款,并确认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若您不接受本协议条款,请点击不接受,放弃签署协议及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您一旦点击我接受即表示确认接受本协议,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是用户与安耐吉之间关于用户使用安耐吉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安耐吉与用户之间关于服务许可使用及相关的权利义务。用户是指安耐吉提供服务的单位或单位授权的代表人。  

1.本协议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安耐吉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公司安耐吉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安耐吉的正式用户。用户确认:本协议条款是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除非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否则始终有效。在下订单的同时,您也同时承认了您拥有购买这些产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将您对您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服务内容

2.1安耐吉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安耐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安耐吉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2.2安耐吉服务,主要为安耐吉的相关客户提供查询或订购化学品的便利,其内容包括提供安耐吉化学品的品牌、价格、库存等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查询、网上订购等服务。

3.使用规则

3.1 用户在申请使用安耐吉服务时,须向安耐吉提供准确的用户资料,如用户非个人,还需提供实际操作人员的资料信息。所签署前述资料有任何变动,须及时更新。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安耐吉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安耐吉保留追偿的权利。

3.2 用户注册成功后,安耐吉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责任。若有异常,请立即与安耐吉工作人员联络。对用户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遗失等非安耐吉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安耐吉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若用户因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泄露,对安耐吉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用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3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若连续六个月不使用其注册帐号,则该帐号有可能被新的用户注册,届时其原有信息将全部丢失。安耐吉不对由此引起的用户信息丢失承担任何责任。

3.4 用户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接受安耐吉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信息。

3.5 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不得为任何非法、不正当目的而使用服务系统;

(c)遵守所有与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不得利用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不得利用服务系统发布或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信息资料。不得发布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f)不得利用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安耐吉的行为不干扰或混乱安耐吉服务

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安耐吉

3.6安耐吉保留判定用户在安耐吉网站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及国家网络行为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或国家网络行为要求,安耐吉可中断其服务的帐号和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安耐吉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隐私保护

4.1保护用户隐私是本服务的一项基本政策,安耐吉不擅自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存储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安耐吉的合法权益 

(f)由于用户对自身信息保密不当,导致用户非公开信息泄露

(g)由于网络线路、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的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

4.2安耐吉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安耐吉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安耐吉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4.3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安耐吉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特别须知

安耐吉通过此网站向注册用户提供网络订购服务,鉴于化学品网络订购服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敬请用户详尽知晓以下信息:

5.1身份确认: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用户应了解订购化学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常识(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提醒:个人研究者无权自行订购化学品,化学品订购人的订购行为需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因此,凡使用本服务者需征得所在单位的授权,否则无权使用本服务。若使用本服务者未征得所在单位的授权,擅自在本网络进行订购,则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对安耐吉造成的经济损失。

 5.2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具备一定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但因数据庞大,且受数据来源的不确定性影响,不能保证绝对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因此,本网站所陈列的价格、货期等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邀约,相关约定以安耐吉书面发送给您并要求您确认的正式订购单(合同)为准。

6.订购须知

6.1 准确订货:在使用网络订购前,用户应预先仔细审阅产品的技术指标,确认无误。不详之处,应立即向安耐吉查询。订单一旦确认,即视为用户认可有关产品的技术指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及包装形式以出厂标准为准,特殊要求请在订货前书面说明,以便准确订货。

6.2 配套订货:订购多种试剂并且需要配套使用者,请预先与安耐吉确认,安耐吉将在合同中注明:缺一种即取消全部订单,以便准确操作,否则用户认可实到实收的交货模式。

6.3 订单变更:在确认订单之后,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发生变更,无需再次确认。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安耐吉将征求您的意见,再确认或者撤销某项订货: A)库存暂时缺货,需要安排生产;B)国际化工原料价格浮动或汇率变化3%以上,引起价格变化;C)属于高危险等级,不能空运;D)属于限制性化学品,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等等。对于定制化学品的订单,如果某项基础原料的采购发生严重困难,导致不能生产,安耐吉有权终止订单并第一时间通知用户,对此安耐吉不承担直接或间接经济责任。

6.4 订单撤销:鉴于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及使用方面的特殊性,订单在生效之后,您不得单方面撤销订单。撤销订单需要征得安耐吉的书面认可。用户单方面撤销订单为违约,违约金为百分之百合同总额。意外情况:如:运输中排不上舱位、航班延误或取消、转运受阻等等,可能导致运输延误,订货时应充分考虑到此类意外,以便合理地安排工作。在上述情况下发生延误,导致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安耐吉不承担责任,用户不得撤销订单。

6.5 质量责任:精细化学品质量应与工厂出厂规格相符。鉴于化学品的特殊性,安耐吉仅对未使用之前的产品质量负责,对化学品的应用不负有任何直接与间接的责任。安耐吉提醒用户在做实验之前,预先按照技术规范检验产品质量。在产品开始使用之后,用户对应用及其结果负有全部的责任。

6.6 质量鉴定:有关产品的质量问题,用户须在收到小瓶装化学品后三十日之内向安耐吉反馈,否则,视为用户已认可该产品质量。订购大包装化学品时,为了确认质量,可事先协商安排小样预检。到货之后的质量鉴定:用户须在到货之后的十天内,书面通知安耐吉,同时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递交商检申请。否则,视为用户已认可该产品质量。若申请商检十日后仍未收到用户任何异议,也视为用户认可该产品质量。鉴于化学品的稳定性及其它复杂特性,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抽样之前,须保持产品包装的原始密封状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对已打开包装的产品不予检验出证!)。商检使用的检测方法应与原生产厂的,或国际公认的经典检测方法相同。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以外,其它机构的检验报告或证书无效。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由用户支付商检费用。反之,由安耐吉支付。如商检证明产品有问题,双方应积极、坦诚地协商索赔事宜。如发生争议,应递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通过安耐吉注册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6.7 提货运输:由于化学品的特殊性,产品到达用户指定地址后应在     日内安排提货收货。若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货收货,用户对化学品的质量稳定性负责。用户在提货或收货时应仔细检查货物的包装,此后用户负责其运输及储存的安全。用户应在收件时仔细检查货物的包装,如发现破损应当场拒收(请预先告诫相关收发人员!),并要求递送员当场签写货物破损记录。随后立即把该记录送交安耐吉,以便及时地与承运单位交涉索赔事宜。对冷藏冷冻产品,安耐吉会根据供应商建议的保存温度确定运输方式,由于无法准确估计运输、签收、验收等环节所需要的时间,安耐吉负责发货后当天通知用户提货,用户需提前安排货物签收(请预先告诫收发室人员或代收人立即签收并按保存温度保存)。由于用户未按时签收或在签收之后由于用户保存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安耐吉不予承担责任。发货箱中有货物回执,请用户签返回执,若发现货物短缺,须在十日内通知安耐吉,十日之后视为用户确认无短缺

6.8 安全操作:为保证化学安全性,用户必须指定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化学人员进行操作。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之后再进行规范操作,用户对化学品的开启安全、使用安全及其化学反应后果负有全部责任

6.9 责任范围:上列条款已经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范围,双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以外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此文仅明确责任范围,希望不发生此类意外。

7.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7.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服务安耐吉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7.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安耐吉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7.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安耐吉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安耐吉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7.4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追索权:

(a) 不再使用安耐吉提供的服务

(b) 通告安耐吉停止使用安耐吉服务,得到安耐吉确认后,用户使用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即时起,安耐吉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

8.违约赔偿

双方同意保障和维护对方的利益,如因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9.修改协议

9.1 安耐吉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安耐吉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9.2 如果不同意安耐吉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10.法律管辖

10.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0.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安耐吉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2.其他规定

1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2 服务条款与国家法律解析一致,包括法律条款中有争议抵触的内容。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同时相关条款将重新解析。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解释权、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归安耐吉所有。